廢票可能與你想的不一樣

發佈時間 2021/12/9 10:42:16
最後更新 2021/12/10 03:08:14

人本公投專題合作

人本編輯部

公投本應是人民意見的展現,但目前我們沒有自然的、發展社會對話的空間,而這個困境需要突破。

面對1218公投,我們希望能贏得台灣的未來,重要的是,要殺出重圍,面對操弄,開啟公民課。我們提出問題,廣邀各界人士,論述其中歷史的脈絡、情感的衝突、思考的盲點、邏輯的謬誤……

邀請您一起,進行多元、深刻的思考。

即將迎來公投法修法後,第一次與選舉脫鉤的公民投票。隨著各政黨的表態,公投也開始被媒體渲染成宛如是另一場選舉。也因此,有些人開始對公投產生煩膩感,甚至想以「投廢票」來表達自己對公投的不認同。那麼,「投廢票是否也是一種意見表達呢?」有沒有想過,你以為的廢票跟實際投廢票的意義是不一樣的…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公投不是選舉。

大家所熟悉的公職選舉,是一個民眾授權的程序,透過選舉機制,挑選出某個黨或某個人來代表選民行使政治方面的權利。因此在選舉過程,會有許多「候選人」出現,爭取選民的認同,希望能跨過當選門檻。

從選民來看,就是用選票「挑選」哪一個人能夠代表自己。在「多人選一人」的情境下,確實會有些人故意投下「廢票」,表達對所有候選人的不認同。特別是在只存在一個候選人的「同額競選」的時候,由於沒有「不同意」的選項,因此「廢票」所傳達出來的「不滿意」的訊息,會更為清楚。例如2018年時,雲林縣麥寮鄉長選舉就發生過同額競選,但廢票數比當選票數還高出將近一倍的情況。

公投是民眾對「單一公投主文」表達「同意或不同意」,不存在多個方案選一個的情境。因此,當你想投下廢票表達不認同時,必須先自問「你想對什麼表達不認同」? 是對公投提案人的說法表達不認同? 是對政府的回應表達不認同? 還是對公投程序表達不認同?

我們就以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下稱三接)公投為例,來談談「不認同」的表達方式。

公投提案人訴求三接應從現有的場址,遷離出大潭海岸,以保護藻礁。隨後經濟部則在兼顧「以氣減煤減空污」與「保護藻礁」這兩個目標下,提出「接收站外推方案」的新案來替代舊案,並且將外推方案送至環保署做環評審查。而11月16日藻礁公投聯盟與國民黨、民眾黨、時代力量等在野黨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重申三接必須遷離,以及提出「遷移到台北港」作為選項。

從這短短的敘述當中,可以看到媒體上出現了數個選項:

方案① 三接遷離大潭

方案②三接遷離大潭,去台北港

方案③經濟部提出的三接外推方案

方案④位在原址的舊方案。方案④已經受到經濟部改採方案③而停止。

目前剩下三個方案在網路與媒體上討論不止,但這不意味著我們有三個選項可以選擇,仍只有「同意」與「不同意」可以蓋章。那我們該如何表達立場呢? 這時必須回到三接公投主文來看。

主文:「您是否同意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即北起觀音溪出海口,南至新屋溪出海口之海岸,及由上述海岸最低潮線往外平行延伸五公里之海域)」

從這段來說,三接公投就只是對「方案①三接遷離大潭」表達同意或不同意。倘若你認為「藻礁保護應優先於天然氣取代燃煤的期程,且同時認為保護藻礁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該有任何人工物」,那就是投下同意票。

倘若你認為「藻礁保護與減煤減空污必須同時兼顧考慮,而且保護藻礁的方式還可以進一步在科學基礎上討論」,代表著不論你是支持方案③三接外推、方案④舊方案,甚至是支持搭配在海上的浮動式天然氣接收站(FSRUs),你的投票選擇就只有投下「不同意票」。

比較特別的是方案②。倘若你認為「因為有台北港可以做替代,所以應該離開大潭」。在你的思考判斷中,是將替代選項是否有可行性來當作前提的話。則需要先考慮到台北港替代可行性不高,而且台北港也不在投票選項當中。

為什麼我不論支持哪一個方案,都只能投不同意票呢?

因為依據現行公投門檻的規定: 只要同意票高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票數超過投票權人人數的 25%,這個公投就算通過。而公投的設計就是只針對「單一方案」來表達同意與否。至於其他方案,則不在投票的範圍內。因此只要公投主文不是你的首選,那就只有積極表達「不同意」,才能反映出你的偏好主張。

因此投廢票的行為就會變得相當難以理解。我們來試想幾個情境:

  1. 若你不認同公投主文的單一方案,那可以投「不同意」。
  2. 若你不支持公投主文,但你也未必認同政府現在所提的方案。你還是可以投「不同意」表達不支持公投主文。而且投下不同意,並不表示你就是支持政府方案,因為政府方案根本就不在投票的選項當中,無從表決。
  3. 倘若你認為本項公投根本不應該成案表決,那你可以選擇不領票、不投票,讓投票率降低。因為低投票率才能傳達出社會對於成案一事的認同度低。

談了這麼多,公投有太多值得深入討論的切入點。難道我們不能有多一點的討論空間,找到共好的可能嗎?其實是有的,但會出現在公投之外。因為公投將多元意見高度化約為「對公投主文表達同意與否」的二元選項,導致制度設計上缺乏能涵納多元需求進一步尋找共好解方的機會。所幸目前在沒有選舉干擾的情況下,各方能夠將各種不同的想法與資訊都傳遞出來,讓社會大眾能有機會看見議題的複雜且多元的理解樣貌。

未來即便公投不通過,政府也仍必須正視公投過程所浮現出來的各種價值與需求,並且進一步以相對應的政策配套措施來涵納多元社會需求。共好的可能,也才會在其中浮現。

文︱施佳良(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圖︱Photo by Timon Studler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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