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治機關是什麼

發佈時間 2018/5/23 06:00:00
最後更新 2019/7/25 09:27:49
<em><em>圖片與文字來源: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陳武鎮先生繪製,控訴情治機關殘忍對待受難者的畫冊《刑求》。全書開放於</em>[</em><a href="https://issuu.com/nhrm/docs/_______________-______?source=post_page---------------------------"><em><em>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網站</em></em></a><em>](</em>https://issuu.com/nhrm/docs/_______________-______?source=post_page<em>)</em>

圖片與文字來源: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陳武鎮先生繪製,控訴情治機關殘忍對待受難者的畫冊《刑求》。全書開放於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網站

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為確保政治秩序的「穩定」,除了透過實施戒嚴與嚴厲的特別法,將政治案件交付軍事審判以外,還必須有「情治機關」來逮捕、審訊政治犯與辦理這些案件,並大規模的監控人民與進行社會控制,也就是一般人所說的「特務統治」。這些情治機關導致當時臺灣社會人人自危,作自我思想審查、控制自身的言行,民間用「人人心中有個小警總(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來形容這種處境,對臺灣社會的負面影響到今天都還存在。

威權統治時期的情治機關為數眾多,較具代表性的有直屬於總統府、負責統籌所有情治單位的「國安局」,獲得蔣中正最大授權、專門辦理「匪諜」、「台獨」案件的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警總),還有國防部保密局,調查局,以及中國國民黨黨部系統,都是當時主要的情治單位。

一、國家安全局

1949 年 5 月,已「下野」的蔣中正以「民間人士」的身份到臺灣成立辦公室,並在高雄召集蔣經國、唐縱、毛人鳳等特務單位負責人及親信開會,籌組「政治行動委員會」,進行情治單位的重整,並在台北正式展開工作,最初以唐縱為負責人,後隨即將實權交給蔣經國。

蔣中正 1949 年 12 月下令中華民國退佔臺灣,1950 年 3 月「復行視事」後,在 1952 年又成立「國家安全會議」的前身「國防會議」,1954 年任命周至柔為秘書長,蔣經國為副秘書長;但其實周至柔只是掛名,事實上這個規劃來統籌所有特務系統的單位是由蔣經國主掌。1955 年又成立附屬於「國防會議」的「國家安全局」,正式成為所有情治單位的上級領導單位。

二、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警總)

1958 年成立「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下簡稱為警總)歷史較為複雜,其前身從戰後就開始發展。1945 年二次大戰結束後,中華民國為接收臺灣,先在抗戰時的臨時首都四川重慶,成立隸屬於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的「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為預定赴臺接收就任的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二二八事件後,再於 1947 年 5 月改組為「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並改隸臺灣省政府,二二八事件以武力屠殺臺灣人的彭孟緝被派任為司令。

1949 年 2 月再改名為「臺灣全省警備總司令部」,並開始改隸國防部,派任陳誠為司令,該司令部在 5 月 19 日發佈臺灣省戒嚴令,但於 9 月遭裁撤,改而成立「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彭孟緝也再度被派任為司令。

1958 年因為發生臺灣人不滿差別待遇而攻擊美國大使館的「劉自然事件」,蔣中正認為情治單位失責,其指揮聯繫需要改造,因此成立「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將原「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臺灣省民防司令部」等多個情治單位合併,首任司令為黃鎮球。1964 年 7 月 1 日,國防部又新編成立「台灣軍管區司令部」,司令由「臺灣警備總司令」兼任,整個機關名稱因此成為「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臺灣軍管區司令部」。

戰後臺灣為數眾多的軍警情治機關當中,蔣中正授權最大單位的就是警總,在戒嚴時期也由警總負責偵辦「匪諜」與「台獨」等各類政治異議份子案件。警總也常以「保密防諜」的名義,介入民眾的日常生活。如:監聽通訊、攔阻郵件、審查文化活動、查禁書刊,以及管制海岸漁船的進出。

隨著臺灣的民主化,「特務統治」逐漸退場,1992 年 8 月 1 日國防部發布命令,廢除「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將「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暨臺灣軍管區司令部」改制為「軍管區司令部暨海岸巡防司令部」,成為今天「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的前身。

三、國防部保密局(保密局)

國防部保密局,簡稱「保密局」,源自中國國民黨 1937 年在中國成立的「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簡稱為「軍統局」)。1946 年軍統局奉令改編為「國防部保密局」,專責保密防諜的工作。在1950年代前期,保密局乃是偵辦臺灣「匪諜」案件的主要機構之一,其中以 1950 年前後偵辦「中國共產黨臺灣省工作委員會」相關案件最著名。

1955 年該局又再改組為「國防部情報局」,原有的保密偵查等業務則撥歸「司法行政部調查局」(今天的法務部調查局)接管,此後國防部情報局則專責執行戰略預警情報蒐集、研整的任務。

四、調查局

調查局源自中國國民黨在中國成立的「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簡稱為「中統局」),1949 年 5 月其組織由黨部改移編到政府,成立「內政部調查局」,但仍由中國國民黨黨中央掌控,1956 年再改隸為司法行政部調查局,1980 年改為今天的法務部調查局。

在白色恐怖時期,調查局偵辦過許多的政治案件,該局自身也爆發過匪諜案件。另外,較廣為人知、負責監控公家機關員工的「人事室第二辦公室」(簡稱「人二室」),依據「動員戡亂時期保密防諜實施辦法」,也是由調查局管轄。

五、中國國民黨黨部系統

中國國民黨在 1949 年底中國內戰戰敗退佔臺灣後,蔣中正認為最主要的失敗原因即是黨組織失敗,遂在1950 年起開始進行黨組織的改造工作,希望加強黨對政府與社會的控制力。

首先,蔣中正在中央政府機關的成立機關黨部、全臺各縣市也都成立區域黨部,以掌控中央與地方政府,並成立主管海外華僑的海外黨部。針對各種社會團體與職業也成立特別黨部,例如主管中學以上學生與救國團的知識青年黨部,主管軍人、軍眷、榮民、警察的特種黨部,也有鐵路、公路、郵政、電信等事業單位的產業職業黨部。

各個黨部之下也都再成立各工作會與小組,主要工作項目包含:組織教育訓練、宣傳工作之指導與設計、民眾運動與人民團體之活動指導,以及負責情治的「情報蒐集」與「保防」工作。

中國國民黨各黨部工作會下的各小組透過社會滲透與情報蒐集來達成社會控制。例如知識青年黨部滲透各中學與大專院校,利用黨員來調查學校教職員工與學生的生活、思想與行動,若教師與學生言行有違反中國國民黨意志者,將可能遭受約談、恐嚇、解聘、記過等事,而提出檢舉的黨員則可因此獲得獎勵或升遷。其他像是軍人黨部、警察黨部、產業職業黨部等等,都有相同的機制存在。

1953 年,中國國民黨中常會通過〈區域黨部基本工作實施要點〉,規定「每一鄉鎮以設立一個民眾服務站為原則,由黨加強領導,藉以集中人力物力」,且於 1954 年起,中國國民黨各級民眾服務站列入省縣市政府中的預算,由國家編列預算支付黨的組織,這些鄉鎮市服務站的主要工作就是進行社會偵查與監視。

六、其他情治機關

除上述幾個主要的情治機關之外,威權統治時期尚有其他參與偵查政治案件的單位,包括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國防部憲兵司令部調查組、外交部情報司、內政部警政署、臺灣省警務處,以及各縣市警察局,這些可以說都是當時的情治機關。

在過去威權統治時期,這些情治機關究竟如何控制臺灣社會呢?

威權統治時期中國國民黨政府透過層層疊疊的情治機關運作的來監視人民。這些情治機關主要以「佈建民間線民舉報情資」,「電話監聽與郵件檢查」,「建立黑名單掌控異議份子」,「各公家機關內設置保防人員」等方式來監視與控制社會。

在國家安全局的統一指揮下,包括警總、保密局、調查局、中國國民黨各工作會與特種黨部等情治單位,全面監控島內人民、海外僑胞與留學生,民眾的日常生活被黨國體制佈下的天羅地網多重監視與掌控,情治單位也得以隨時發動逮捕與偵訊,透過審判與處刑剷除其認為對其統治者有所危害的人民。

在這樣的社會,人們為了自我保護,相互懷疑、猜忌、缺乏互信,並且保持沉默,不少人家中長輩常常叮嚀小孩「有耳無嘴」、「不要碰政治」。強烈的恐懼感與挫折感,造成社會大眾在精神層面受創、導致集體心靈的創傷,以至於威權統治時期結束後至今已經 26 年了,但社會大眾普遍對於公共事務缺乏關心,這可以說是黨國體制對臺灣社會所造成的巨大且深遠的傷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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